他现在回京才是不妙。
于是命裴行给京兆尹回话:军务未歇,俟归定议。
结果信还没送出去,又一封新的行文送来了。
这封京兆尹写得比较详细:
目前罪嫌已经谋害京中三条人命,可惜她们家眷都未见过罪嫌,致使案情陷入僵局。
第四位是歹人误以为已经将人掐死,恰逢家中有人路过女子门旁,听见里面动静异常,便在院子里敲响铜锣招来四邻。
歹人见状不妙,来不及断指就就仓皇逃窜了。
片刻之后,女子突然转醒。
家人和四邻问其缘故,她便说自己是从榻上滚落闹出了动静,险些让大家误会了。
邻人们也半信半疑,碍着是半夜,也是能匆匆散了。
翌日清早,有人在她家院墙外捡到一枚短剑。
正巧他之前曾在军中任职,一眼认出这枚短剑是西北军盟誓军规时所用。
剑柄上还刻着“司马”二字。
这是军中信物,不可能给他人滥用,除非是盗取。
女子家人得知短剑的来历,愈加惶惶不安,因而并未报官。
只是这件事一早就被街坊四邻传了出去,其余几家死者的家眷听说后,认定短剑定是罪嫌逃跑时掉落的,那女子本身就是人证,如今证据确凿,硬是替她报了官。
可京兆尹问了半天,该女子仍一口咬定她从未被侵犯。
至于什么短剑,她更没有见过。
这个说法根本站不住脚。
所以还望殿下返京,只需半日走个陈述即可,起码来认认剑是不是您的。
司马瞻粗粗看过,更觉得荒谬。
他抖着几张纸问裴行:“将人掐死?这像是本王的杀人计么?既然身上带了剑,何不一剑抹了脖子干脆利索?”
裴行略一思忖,也对。
真想杀人的话,何必放着省事不省事。
可断案不能靠想当然。
“再看这里,京兆尹的意思是案子悬而未决,一怨死者家眷没看到嫌犯,二怨活着的苦主不配合他查案……”
裴行挠挠头:“可他说的或许是事实。”
“狗屁事实,失洁的事,哪个女子愿认?”
“可她不说就没办法断案啊。”
“官又不是她自己报的。”司马瞻说着瞪了裴行一眼:“做这种恶事的人难道会让人看见面目?就算女子承认被侵犯过,对案情真就有助了?”
“本王看他就是有女人怪女人,没女人怪没女人,唯独不说自己废物。”
“若是此案没有活口呢?案子便不能查了?”
裴行被他连续呛了几回,也不敢再言语。
老老实实回去查短剑被盗的事。
……
再说京兆尹将两封行文送出去之后,就开始在衙门里苦等消息。
等来等去,只等来一个口信,意思也言简意赅。
不回,再议。
他紧着问派去的人:“第二封确定殿下也看了?”
“看了,属下在一旁亲眼所见。”
“这可如何是好?”京兆尹频频搓着掌心:“近日朝廷休沐,此事还未呈报陛下,实在不行,只能上达天听了。”
他催不来的人,不怕陛下催不来。
属下低声劝道:“若是案情丝毫未有进展,呈报朝廷只会让陛下觉得大人办事不利。”
京兆尹闻言只能连连叹息:“这也不行,那也不行……到底怎么办?”
他在房内连续踱了数十圈,最后下令继续封锁城门,加强宵禁,增设夜巡。
至少不能再死人了。